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0.⑸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对那些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弃之身后的人来说,从脸到后脑勺,或从胸到背都没有善爱。虽然从身体的角度来看可能有一些,但在灵里则没有。在这种人里面,良善被置于邪恶的外围,并把它们遮盖起来,如同金光闪闪的长袍包裹腐朽的身体。居于内在并被遮盖的邪恶通常是仇恨和反对一切属灵事物的内在争战。因为他们所拒绝的教会一切事物本质上是属灵的。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属灵之爱的根基,如前所述(65节),故显而易见,其内在仇恨反对这爱,这些人所感受或特有的爱支持它的反面,也就是对通奸的爱。因此,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嘲弄这一真理:人皆照其教会状态而享有婚姻之爱。事实上,一提及真正的婚姻之爱,说不定他们会放声大笑。若发生这种事,不必介意。然而,要原谅他们,因为让他们认为婚姻中的拥抱不同于淫行中的拥抱,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一样不可能。像这样的人对婚姻之爱比其他人更冷淡。他们即便与配偶连合,也只是为了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约束并绑定他们。对他们来说,属于灵魂,因而属于心智的内层日益关闭,在身体里面被阻塞;然后,在其身体的内层,并由此在其思维的最低层,两性情爱还会变得卑劣,或变成疯狂的淫荡。这些人就是79节记事中所指的那些人,若愿意,可参看一下。
99.这种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腓力,你不信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叫你们知道并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6,38)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21)
父,凡是我的,都是你的;凡是你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这种合一是相互的,因为若非彼此相互靠近,两个人之间的结合或联结是不可能的。在整个天堂,整个世界,整个人里面,一切结合都源于彼此的相互靠近,各自都愿与对方成为一体。这在两边的一切细节中都会产生相似和同感,以及和谐一致。这就是每个人里面灵魂与身体之间的相互结合;这就是人的灵与他的身体感觉、运动器官之间的结合;这就是心与肺之间的结合;这就是意愿与觉知之间的结合;这就是人体的一切肢体与肺腑本身,以及彼此之间的结合;这就是彼此恩爱的所有人心与心之间的结合。这种结合被铭刻在一切爱与友情之上,因为爱渴望去爱和被爱。世上彼此完全结合的一切事物之间都存在一种相互结合。太阳的热与木头或石块的热之间,生命之热与活物的一切纤维之热之间存在类似结合。土壤与根系,并经由根系与树木,再经由树木与果实之间存在类似结合;磁铁与铁块之间也存在类似结合等等。结合若非通过彼此的这种相互共同靠近实现,只不过是外在的,而非内在的。这种结合迟早会自动解体,有时他们甚至不再认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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