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0

240.⑸在这些因素

240.⑸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对那些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弃之身后的人来说,从脸到后脑勺,或从胸到背都没有善爱。虽然从身体的角度来看可能有一些,但在灵里则没有。在这种人里面,良善被置于邪恶的外围,并把它们遮盖起来,如同金光闪闪的长袍包裹腐朽的身体。居于内在并被遮盖的邪恶通常是仇恨和反对一切属灵事物的内在争战。因为他们所拒绝的教会一切事物本质上是属灵的。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属灵之爱的根基,如前所述(65节),故显而易见,其内在仇恨反对这爱,这些人所感受或特有的爱支持它的反面,也就是对通奸的爱。因此,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嘲弄这一真理:人皆照其教会状态而享有婚姻之爱。事实上,一提及真正的婚姻之爱,说不定他们会放声大笑。若发生这种事,不必介意。然而,要原谅他们,因为让他们认为婚姻中的拥抱不同于淫行中的拥抱,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一样不可能。像这样的人对婚姻之爱比其他人更冷淡。他们即便与配偶连合,也只是为了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约束并绑定他们。对他们来说,属于灵魂,因而属于心智的内层日益关闭,在身体里面被阻塞;然后,在其身体的内层,并由此在其思维的最低层,两性情爱还会变得卑劣,或变成疯狂的淫荡。这些人就是79节记事中所指的那些人,若愿意,可参看一下。

真实的基督教 #539

539.自我反省之后

539.自我反省之后,人还有两项义务:祈求和忏悔。祈求应是这样:主满有怜悯,会恩赐抵制所悔改罪恶的力量,也会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忏悔应是这样:人要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既没必要在主面前罗列自己的罪,也没必要祈求它们被宽恕。没必要罗列罪,是因为他已省察并在自己身上看到这些罪,因此它们便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人自己面前。主还引导此人自我反省,使罪恶暴露,激起难过的情绪,连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的努力。
之所以不必向主祈求罪得赦免,原因有二:其一,罪无法被抹除,只能被移走;只要人随后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它们就会被移走。因为每种恶周围都粘附着如同一个“群团”那样的无数欲望;当人允许自己被改造与重生时,它们只能逐渐、而无法瞬间被移走。其二,主因是怜悯本身,故会赦免每个人的罪,甚至连一个罪也不归到人身上。因为主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罪被废除了;因为当彼得问,他该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到七次可以吗?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然而,对于饱受良心折磨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负担、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过,这没什么坏处;因为他会由此形成省察自己,并反思每日邪恶的习惯。不过,这种忏悔是属世的,而上面所描述的忏悔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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