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0

240.⑸在这些因素

240.⑸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对那些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弃之身后的人来说,从脸到后脑勺,或从胸到背都没有善爱。虽然从身体的角度来看可能有一些,但在灵里则没有。在这种人里面,良善被置于邪恶的外围,并把它们遮盖起来,如同金光闪闪的长袍包裹腐朽的身体。居于内在并被遮盖的邪恶通常是仇恨和反对一切属灵事物的内在争战。因为他们所拒绝的教会一切事物本质上是属灵的。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属灵之爱的根基,如前所述(65节),故显而易见,其内在仇恨反对这爱,这些人所感受或特有的爱支持它的反面,也就是对通奸的爱。因此,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嘲弄这一真理:人皆照其教会状态而享有婚姻之爱。事实上,一提及真正的婚姻之爱,说不定他们会放声大笑。若发生这种事,不必介意。然而,要原谅他们,因为让他们认为婚姻中的拥抱不同于淫行中的拥抱,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一样不可能。像这样的人对婚姻之爱比其他人更冷淡。他们即便与配偶连合,也只是为了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约束并绑定他们。对他们来说,属于灵魂,因而属于心智的内层日益关闭,在身体里面被阻塞;然后,在其身体的内层,并由此在其思维的最低层,两性情爱还会变得卑劣,或变成疯狂的淫荡。这些人就是79节记事中所指的那些人,若愿意,可参看一下。

真实的基督教 #50

50. (1)全能、

50.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而非藉着圣智的圣爱的属性。这个天上的奥秘迄今不为任何人的理解力所理解,因为至今没人知道爱的本质是什么,源于爱的智慧的本质是什么,更不知道一个如何流入另一个,也就是说,爱及其一切细节流入智慧并住在那里,如同国王住在自己的王国,或主人住在自己家里,并将一切司法审判交由智慧裁决。由于公义是爱的属性,公平(或判断)是智慧的属性,所以爱将一切管理交由自己的智慧。接下来这个奥秘会更加明朗,同时,上述内容可作为一个准则。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通过祂的爱之智慧产生,这一事实就是以下经文所表示的。约翰福音: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借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世界也是借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4,10,14)
此处“道”表神圣真理,或也可说,表神性智慧。为此,它还被称作“生命”和“光”,因为“生命”和“光”无非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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