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0.⑸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对那些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弃之身后的人来说,从脸到后脑勺,或从胸到背都没有善爱。虽然从身体的角度来看可能有一些,但在灵里则没有。在这种人里面,良善被置于邪恶的外围,并把它们遮盖起来,如同金光闪闪的长袍包裹腐朽的身体。居于内在并被遮盖的邪恶通常是仇恨和反对一切属灵事物的内在争战。因为他们所拒绝的教会一切事物本质上是属灵的。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属灵之爱的根基,如前所述(65节),故显而易见,其内在仇恨反对这爱,这些人所感受或特有的爱支持它的反面,也就是对通奸的爱。因此,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嘲弄这一真理:人皆照其教会状态而享有婚姻之爱。事实上,一提及真正的婚姻之爱,说不定他们会放声大笑。若发生这种事,不必介意。然而,要原谅他们,因为让他们认为婚姻中的拥抱不同于淫行中的拥抱,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一样不可能。像这样的人对婚姻之爱比其他人更冷淡。他们即便与配偶连合,也只是为了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约束并绑定他们。对他们来说,属于灵魂,因而属于心智的内层日益关闭,在身体里面被阻塞;然后,在其身体的内层,并由此在其思维的最低层,两性情爱还会变得卑劣,或变成疯狂的淫荡。这些人就是79节记事中所指的那些人,若愿意,可参看一下。
354.⑷无论真理如何众多、如何表现各异,主总能将它们合为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构成信的真理各种各样,在人看来各不相同。例如,有些真理涉及神,创造者,有些涉及主,救世主,有些涉及圣灵和神作工的方式,有些涉及信和仁,有些则涉及自由意愿、悔改、改造、重生、报应等等。然而,它们在主里面全都合为一体,并在人里面被主合为一体,就象一棵葡萄树上的众多枝子那样(约翰福音5:1等)。因为主会将零散、分离的真理联结成仿佛一个形式,以致它们看上去就是一,并且表现为一种功能。这好比人体的四肢、内脏和器官,它们尽管各式各样,在人看来迥然不同,但仍被作为它们整体形式的人感觉为一体;当他在行动中把它们全部调动起来时,他仿佛通过一个整体在行动。天堂也一样,虽然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显为一个。如前所述,天堂显为一个人。一个国家同样如此,虽然被划分为很多行政区划,以及省、市,但在具有仁义公平的君王治理下仍行如一体。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信之真理之所以能通过主构成一体,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
从约翰福音中明显看出主就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从马太福音中也明显看出主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血肉的神,约翰福音: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以赛亚书:
我所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主是信之神,保罗书信: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本身,约翰书: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有必要补充的是:由于人忙于世俗事务,所以只能为自己获取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单单敬拜祂,就能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凡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闻之前不知道的信之真理,立刻就会明白、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而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正如前面所说,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历得以证实:我曾看见一个精灵,他在其他精灵面前看似很单纯,因为他承认,唯独主是天地的神,并凭着取自圣言的少许真理确立了他的信。他被提入天堂,加入到更有智慧的天使之列,我听说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有智慧。他仿佛完全凭自己说出大量真理,尽管他之前对此一无所知。
那些即将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将处于同样的状态。这就是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这必是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这样的状态也如同以赛亚书所描述的: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发一条。真理必作他胁下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象水充满洋海一般。到那日,外邦人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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