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0

240.⑸在这些因素

240.⑸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对那些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弃之身后的人来说,从脸到后脑勺,或从胸到背都没有善爱。虽然从身体的角度来看可能有一些,但在灵里则没有。在这种人里面,良善被置于邪恶的外围,并把它们遮盖起来,如同金光闪闪的长袍包裹腐朽的身体。居于内在并被遮盖的邪恶通常是仇恨和反对一切属灵事物的内在争战。因为他们所拒绝的教会一切事物本质上是属灵的。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属灵之爱的根基,如前所述(65节),故显而易见,其内在仇恨反对这爱,这些人所感受或特有的爱支持它的反面,也就是对通奸的爱。因此,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嘲弄这一真理:人皆照其教会状态而享有婚姻之爱。事实上,一提及真正的婚姻之爱,说不定他们会放声大笑。若发生这种事,不必介意。然而,要原谅他们,因为让他们认为婚姻中的拥抱不同于淫行中的拥抱,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一样不可能。像这样的人对婚姻之爱比其他人更冷淡。他们即便与配偶连合,也只是为了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约束并绑定他们。对他们来说,属于灵魂,因而属于心智的内层日益关闭,在身体里面被阻塞;然后,在其身体的内层,并由此在其思维的最低层,两性情爱还会变得卑劣,或变成疯狂的淫荡。这些人就是79节记事中所指的那些人,若愿意,可参看一下。

真实的基督教 #275

275.自上古时代就

275.自上古时代就已存在的宗教和世界各地的居民都知道神,对死后的生活也有所了解。这种知识并非来自他们自己或他们自己的聪明,而是来自古圣言(参看264-266节),后来则来自以色列人的圣言。基于这两本圣言的宗教信仰传播到印度群岛及其邻近岛屿,经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至非洲国家,又从亚细亚沿岸传至希腊,从希腊传至意大利。不过,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来写,而代表就是诸如对应并表示天上事物的那类事物,故这些民族的宗教信仰就沦为偶像崇拜,在希腊则沦为神话传说。神的特征和属性变成众多神,他们还在这些神之上立了一位至高无上者,称其为朱庇特,或许这名源于耶和华。众所周知,他们知道乐园、大洪水、圣火和自第一或黄金时代到最后或铁器时代这四个时代(如但以理书所描述的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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