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0

240.⑸在这些因素

240.⑸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对那些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弃之身后的人来说,从脸到后脑勺,或从胸到背都没有善爱。虽然从身体的角度来看可能有一些,但在灵里则没有。在这种人里面,良善被置于邪恶的外围,并把它们遮盖起来,如同金光闪闪的长袍包裹腐朽的身体。居于内在并被遮盖的邪恶通常是仇恨和反对一切属灵事物的内在争战。因为他们所拒绝的教会一切事物本质上是属灵的。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属灵之爱的根基,如前所述(65节),故显而易见,其内在仇恨反对这爱,这些人所感受或特有的爱支持它的反面,也就是对通奸的爱。因此,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嘲弄这一真理:人皆照其教会状态而享有婚姻之爱。事实上,一提及真正的婚姻之爱,说不定他们会放声大笑。若发生这种事,不必介意。然而,要原谅他们,因为让他们认为婚姻中的拥抱不同于淫行中的拥抱,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一样不可能。像这样的人对婚姻之爱比其他人更冷淡。他们即便与配偶连合,也只是为了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约束并绑定他们。对他们来说,属于灵魂,因而属于心智的内层日益关闭,在身体里面被阻塞;然后,在其身体的内层,并由此在其思维的最低层,两性情爱还会变得卑劣,或变成疯狂的淫荡。这些人就是79节记事中所指的那些人,若愿意,可参看一下。

真实的基督教 #226

226.⑴没有教义,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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