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8.⑷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婚姻之爱的真正源头居于人的至内层,也就是居于他的灵魂。仅从以下事实,谁都能信服这一点,即:孩子的灵魂出自父亲。这一事实从他们的倾向和情感的相似性,以及源于父亲的面部共同特征可以得知,这种特征甚至能延续到其遥远的后代。这一事实还可从自创世时就植入灵魂的繁殖能力明显看出来;此外,人们在植物界的成员中也能发现类似现象,因为种子本身,因而整个植株的繁殖力就藏在其幼芽的至内层,无论这植株是树木、矮树丛还是灌木。
存在于植物界的种子和动物界的灵魂里面的这种繁殖力或构成力唯独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而非其它源头。该气场不断从主,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那里发出并流入(对此,参看222-225节)。它还来自良善与真理这二者合为一体的努力。正是朝向婚姻的这种努力被植入灵魂,而灵魂则是婚姻之爱的源头性因素。该婚姻,即这个普遍气场的源头,同样构成人里面的教会,这一点已得到大量证明,并且在“主与教会的婚姻”那一章,以及许多其它章节被证明得更充分。从摆在理性面前的这个证据清楚可知,教会的起源和婚姻之爱的起源占据同一个位置,并不断拥抱。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前文(130节),那里说明,婚姻之爱取决于人里面教会的状态,因而取决于宗教信仰,因为正是宗教信仰形成这种状态。
此外,人被造是为了能变得越来越内在,从而越来越近地被引入或提升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而进入真正的婚姻之爱,直到他能感受到其幸福的状态。他能被引入或提升至此的唯一途径就是宗教信仰,这一点从前面所述明显看出来,即:教会的起源和婚姻之爱的起源占据同一个位置,在此彼此拥抱,因而不可能不在此联结起来。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的意愿意图。原因在于,行为是认知和意愿的产物。思维使人说话,意愿使人行动;因此,言语就是思维在说话,行为就是意愿在行动。由于这就是一切言与行的起源,因此毋庸置疑,身体犯罪就是意愿和思维这二者在犯罪。事实上,人能悔改身体层面所犯的罪行,却仍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就像砍下了坏树的树干,却将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但若连这根也毁了,情况就不同了;当人同时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罪恶时,其情形也是如此。人能通过省察自己的思维而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因为意图将自身显明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人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行淫、偷窃、作假见证,并渴望这些事,乃至想要亵渎神、圣言和教会等等时。他若继续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查究自己要不是因为害怕法律和损毁名声,是否会犯下这些恶行,若经查究后,决定不再意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是罪,那么就真的从内心悔改了。若他以这些邪恶为乐,同时完全可以自由去做,但仍停止并放弃,则更是如此。若反复这样做,他就会发现,他从这些恶中所得到的乐趣不再有吸引力,最终送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想要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为我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
凡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中的邪恶之人,就像人适时连根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好让主神救世主所撒的种子寻到好土,长出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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