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6

236.⑵在婚姻中,

236.⑵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当最初的爱消退并变得冷淡时,这些事便临到夫妻身上;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无需讨论。原因在于,比起其它冷淡,婚姻的冷淡居于人心智的更深处。因为婚姻关系的本质被铭刻在灵魂上,以便一个灵魂能从另一个灵魂繁殖,父亲的灵魂能继续存在于他的孩子里面。正因如此,这种冷淡从那里开始,逐渐降至随后各层,在那里毒害它们,使得最初之爱的幸福快乐沦为不快和悲伤。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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