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6

236.⑵在婚姻中,

236.⑵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当最初的爱消退并变得冷淡时,这些事便临到夫妻身上;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无需讨论。原因在于,比起其它冷淡,婚姻的冷淡居于人心智的更深处。因为婚姻关系的本质被铭刻在灵魂上,以便一个灵魂能从另一个灵魂繁殖,父亲的灵魂能继续存在于他的孩子里面。正因如此,这种冷淡从那里开始,逐渐降至随后各层,在那里毒害它们,使得最初之爱的幸福快乐沦为不快和悲伤。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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