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5

235.⑴既有属灵之

235.⑴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属灵之热唯独出自灵界太阳,而非其它源头。事实上,灵界有一轮太阳,它是从主发出的,主就在这太阳中间。灵界太阳因来自主,故本质上是纯粹的爱。在天使看来,这太阳就像一团火,犹如我们世界的太阳在我们眼里的样子。它之所以显为火,是因为爱是属灵之火。这太阳放射出热和光,但由于它是纯粹的爱,故它所产生的热本质上是爱,所产生的光本质上是智慧。由此明显可知属灵之热是从哪里来的,并且这热就是爱。

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属灵之冷的源头。它源于自然界的太阳及其热和光。自然界的太阳被造是为了让它的热和光能将属灵的热和光接收到自己里面,并通过大气这个媒介将它们传到世上的最末层,好叫它们能执行主在自己的太阳中想要达到的目的,还能给属灵事物披上合适的衣服,也就是物质材料,以便主在自然界中的终极目的开始生效。当属灵之热与属世之热从内在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但是,当属世之热与属灵之热分离时,如那些热爱属世事物,弃绝属灵事物之人的情形,结果正好相反。对他们来说,属灵之热就会变成属灵之冷。被造为和谐一致的这两种热之所以变得如此对立,是因为作为主人的热变成了作为仆人的热,反之亦然。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凭其血统而出身为主人的属灵之热会退去;属灵之热便在这些接受器皿中逐渐冷却,因为它变成了反面。由此明显可知何为属灵之冷,它其实是属灵之热的缺失。

刚才所说的热当理解为爱,因为这热被活物感觉为爱。在灵界,我曾听说,纯属世的灵人来到一位处于爱之状态的天使身边时,就会感到刺骨的寒冷。当天上的热临到地狱灵时,他们的感受也是这样。然而,在他们自己中间,当天上的热与他们隔绝时,他们就会遭受酷热的炙烤。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⑴《奥斯堡信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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