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5.⑴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属灵之热唯独出自灵界太阳,而非其它源头。事实上,灵界有一轮太阳,它是从主发出的,主就在这太阳中间。灵界太阳因来自主,故本质上是纯粹的爱。在天使看来,这太阳就像一团火,犹如我们世界的太阳在我们眼里的样子。它之所以显为火,是因为爱是属灵之火。这太阳放射出热和光,但由于它是纯粹的爱,故它所产生的热本质上是爱,所产生的光本质上是智慧。由此明显可知属灵之热是从哪里来的,并且这热就是爱。
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属灵之冷的源头。它源于自然界的太阳及其热和光。自然界的太阳被造是为了让它的热和光能将属灵的热和光接收到自己里面,并通过大气这个媒介将它们传到世上的最末层,好叫它们能执行主在自己的太阳中想要达到的目的,还能给属灵事物披上合适的衣服,也就是物质材料,以便主在自然界中的终极目的开始生效。当属灵之热与属世之热从内在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但是,当属世之热与属灵之热分离时,如那些热爱属世事物,弃绝属灵事物之人的情形,结果正好相反。对他们来说,属灵之热就会变成属灵之冷。被造为和谐一致的这两种热之所以变得如此对立,是因为作为主人的热变成了作为仆人的热,反之亦然。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凭其血统而出身为主人的属灵之热会退去;属灵之热便在这些接受器皿中逐渐冷却,因为它变成了反面。由此明显可知何为属灵之冷,它其实是属灵之热的缺失。
刚才所说的热当理解为爱,因为这热被活物感觉为爱。在灵界,我曾听说,纯属世的灵人来到一位处于爱之状态的天使身边时,就会感到刺骨的寒冷。当天上的热临到地狱灵时,他们的感受也是这样。然而,在他们自己中间,当天上的热与他们隔绝时,他们就会遭受酷热的炙烤。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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