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683.若不指向某个实体,名不就是一个空洞的东西,或从森林里的树木,或天花板反射回来的所谓回声的噪音?或象梦者几近死气沉沉的声音,或风、海、报废机器发出的嘈杂声吗?若没有归属名字的职位,国王、公爵、领事、主教、修道院长或修道士的名不就是虚空吗?所以,承受基督徒的名,却生活得象个野蛮人,还违背基督戒律,这难道不是注目于撒旦标志而非基督标志,尽管基督的名用金丝线被织进洗礼中?反叛者和弑君者不就是那些接受了基督标志,却又嘲弄祂的敬拜,取笑祂的名,声称祂不是神儿子,而是约瑟的儿子之人吗?他们的话除了今生来世都不能赦免的对圣灵的亵渎外,还能是什么?这些人象狗一样张嘴对着圣言狂吠,并用牙将它撕成碎片。对于这种人,面对基督和基督的敬拜: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28:8;耶利米48:26)
然而主耶稣基督就是至高者的儿子。(路加1:32, 35)
独生子。(约翰1:18; 3:16)
真神与永生。(约翰一书5:20)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
不是约瑟的儿子。(马太1:25)(其它数千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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