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4

第11章 婚姻冷淡

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628

628.整个基督教会

628.整个基督教会都教导,称义,从而救恩是由父神通过转嫁圣子基督的功德实现的;神何时何地愿意,并在祂认为合适的时候,报应就会通过恩典成就;基督功德被归给那些被接纳为神之众子的人。由于教会领袖不能凌驾于报应之上,或将自己的想法高举在它之上,所以其有关神的选择自由的宣言致使他们陷入狂热的极端错误当中,最终跌落至可憎的预定论,以及这种可恶的异端邪说,即神不关注人的生活行为,而只关注刻在他内心的信。因此,除非关于报应的错误信念被消除,否则无神论将侵入整个基督教界,然后统治它们。
  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按着希伯来话,名叫亚巴顿;希利尼话,名叫亚玻伦。(启示录 9:11)
  “亚巴顿”与“亚玻伦”象征通过虚假摧毁教会者,“无底坑”象征那些虚假的居所(见启示录n. 421, 440, 442)。由此清楚可知,该虚假信念和全部系列错误是那摧毁者实施统治的必然结果;因为,如前所述,当今整个神学系统依赖于这报应,它就象固定挂钩上的一条长链,或象人及其各部位依赖于头部。因为这报应无处不在,如以赛亚书所说的那样:
  主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尊贵人就是头,以谎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9: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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