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566.就其属世人而言,人就像一个动物,他通过自己所过的生活而具有一个动物的形象。所以在灵界,这种人周围会出现出各种动物,它们都是对应。就本质而言,人的属世层无非是动物,但他能变成一个人,因为他有变得属灵的额外馈赠。他若没有凭这种变得属灵的能力变成一个人,也能伪装成人,尽管他无非是一个会说话的动物。因为他的言语出自其属世的理性,而他的思维却出自属灵的疯狂,他的行为则出自属世的道德,但他的爱却出自属灵的欲望。在理性者从属灵的角度看来,他的行为和人被狼蛛咬后患上的跳舞病,或所谓圣维特斯舞蹈症(小舞蹈病)几乎没什么两样。
谁不知道伪君子能谈论神,强盗能谈论诚实,奸淫者能谈论贞洁等等?但除非人享有一种天赋,能关闭或打开将思维和话语、意图和行为连接起来的那道门,并且以谨慎或狡猾为守门人,否则他就会扎进各种罪行和残忍,比任何野兽都要凶猛。但死后,每个人里面的那道门都会打开,那时,他的本性显而易见。不过,他会受到地狱惩罚和监禁的约束。因此,善良的读者,务必审视自己,在自己身上找出一两个邪恶,出于宗教原因弃绝它们。如果你怀着其它任何意图或动机这样做,那么你的弃绝只不过是将这些邪恶从世人眼前隐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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