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4

第11章 婚姻冷淡

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300

300.在灵界,人“

300.在灵界,人“名”不仅仅指他的名字,还指他的一切品质,这一点从名字的使用明显可知。凡在灵界者都不再使用在世受洗时所接受、或出于其父、先祖的名字,每个人都根据其品质而得名,天使则根据其道德和属灵的生活而得名。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羊听祂的声音,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翰福音10:3,11)
在撒狄,我有几个名字,他们还未曾玷污自己的衣服。得胜的,我要将新耶路撒冷城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12)
“迦百列”和“米迦勒”并非天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些名字指的是天堂中所有天使,他们拥有关于主的智慧并敬拜祂。圣言中的人名与地名也并非表示人和地方,而表示教会事物。即使在世间,“名字”也并非仅表示人名,也表示这人的品质,因为品质与名字难以分开。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习惯说:“他为了名或为了他的名声这样做”或“这人大名鼎鼎”,意思是他因着所拥有的品质而著名,例如才华、博学、成就等等。众所周知,人若贬损和诽谤某个人的名字,就是在贬损和诽谤他的生活方式。这二者在观念上是连在一起的,他的名声因此被毁。同样,人若以大不敬的方式说出一个国王、贵族或伟人的名字,也是在羞辱他的权威和尊严。再如,人若以轻蔑的语气提及另一个人的名字,同时也是看不起他的生活方式。这适用于所有人。所有国家的法律都禁止诽谤和侮辱人的名字,因为名字等同于他的品质和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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