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52.许多其它表述也一样,如当提及欢喜时,也会提及快乐。如以下经文: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约珥书1:16)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25:10)
十月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撒迦利亚书8:19)因耶路撒冷快乐,因她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子,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祢使我听到欢喜快乐的声音。(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乐。(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16:9;25:10)
在这地方必再听见有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欢喜”和“快乐”之所以一同被提及,是因为“欢喜”用来论及良善,“快乐”用来论及真理;换句话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因为“欢喜”属于心,“快乐”属于灵;换句话说,“欢喜”属于意愿,“快乐”属于理解力。显然,这些词里面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为经上说: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16:9;25:10;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参看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参看启示录21:2,9;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及耶稣说: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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