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52.前面章节(150节)已说明,人的救恩和永生是主所关注的最初和最终目的。由于最初和最终目的里面含有居间目的,故可知,上述属灵的恩惠同时也在主里面,并通过主而在人里面,尽管它们是依次出现的。因为人心智的成长类似于身体的成长,身体在身量上成长,而心智则在智慧上成长。心智也是从一个区域被提升至另一个区域,即从属世层被提升至属灵层,再从属灵层被提升至属天层。人在属天层是有智慧的,在属灵层是聪明的,在最低层是有知识的。不过,心智的这种提升只能随着人为自己获取真理,并将其与良善联结起来而不时发生。这和盖房子一个道理:首先要买材料,如砖、瓦、木板、横梁等,然后打地基、砌墙、分出各个居室、装上门窗,建各层间的楼梯。所有这些事同时包括在所关注的目的中,这目的就是建造者所预见并提供的舒适体面的住所。这也类似于盖教堂:盖教堂的所有细节都包括在敬拜神这个目的中。这和其它事也一样,如建花园、开农场,以及职业或生意;目的本身就具有实现它的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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