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1

231.对此,我补充

23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低下传来一些叫嚷声,仿佛通过水流咕噜咕噜涌上来。只听见左边那道叫嚷声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右边那道喊着说:“哦,多么有学问!”第三道在我身后,喊着说:“哦,多么有智慧!”我不禁想,难道地狱也有公正、学问和智慧?我忍不住想去看看那里是否有这样的人。便有声音从天上传来,对我说:“你必看到、听到。”于是,我在灵里离开家,看到我面前的地上有一个开口。我走过去往里一瞧,见有一个梯子。我顺着梯子下来,到了底部,看到平原长满灌木,其中夹杂着荆棘和荨麻。我问这里是不是地狱,他们说:“这是低地,就在地狱正上方。”我依次循声而去,先来到喊“哦,多么公正”的地方。只见这里聚集着一群人,他们在世时是凭偏袒和贿赂判案的法官;然后又来到喊“哦,多么有学问”的地方,发现所聚集的这群人在世时喜欢逻辑推理;最后来到喊“哦,多么有智慧”的地方,发现所聚集的这群人在世时热衷于证明一切。

我从此处返回发出第一道喊声处,也就是凭偏袒和贿赂判案、却被誉为“公正”的法官所在的地方。只见一侧有一座砖砌的圆形剧场,屋顶是用黑瓷砖盖的。我被告知,这是他们的法庭。剧场北边有三个入口,西边有三个入口,而南边和东边一个入口也没有。这表明他们的判决并不公正,而是武断的。剧场中间有一个壁炉,炉边的仆人正往炉内扔粘满硫磺和沥青的原木。摇曳的火光映照在灰泥墙上,呈现出晚上和黑夜的鸟类形像。这壁炉和投射这些形像的摇曳火光表现了他们的判决,暗示他们能以虚假的色彩描画问题的真相,使其看上去有利于他们所偏袒的那一方。

半小时后,我看到一些穿着礼袍和长外衣的年长者和年轻人进来了。他们摘下帽子,在桌旁各就各位进行审判。然后,我听见并发觉他们如何娴熟巧妙地倾向所偏袒的那一方,并扭曲他们的判决,使它们看似公正;甚至到了连他们本人也觉得不公正就是公正,公正反而成了不公正的地步。他们的这种错觉能从他们脸上看出来,也能从他们说话的语气听出来。凭天堂所赋予的启示,我能察觉每个要点是否有效。然后,我目睹了他们如何热情地沉浸于不公,并赋予它公正的表象,拣选对其有利的法律条文,通过巧妙的推理诱使其他人站在他们这一边。作出判决后,法官们将其传达给他们外边的当事人、朋友和支持者;而这些人为回报他们的偏袒,就大声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哦,多么公正!”声音在街上传得很远。

这事过后,我与天上来的一些天使谈到这些法官,将我的所见所闻告诉他们。天使说:“在其他人看来,这类法官看似具有敏锐的理解力;而事实上,他们看不到一丁点公正与公平。若拿走他们的偏袒,他们坐在审判席上就和雕像一样哑口无言,只会说:‘我同意,我赞同这个或那个判决。’原因在于,他们所有的判决都基于偏见,案子自始至终都充满偏见和偏袒。所以,他们只看有利于他们朋友的东西;凡反对他的东西,他们则一概搁置,即便又拾起来,也是将其卷入争论,就像蜘蛛用蛛网缠住并吞食猎物那样。正因如此,若非落入他们偏见的蛛网,他们就看不到任何有效的要点。他们接受过测试,以查看他们能否找到有效点,结果发现他们不能。你们世界的居民对此会感到惊讶,但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是被天上的天使所检验过的真理。由于这些法官无法看到任何公正,所以我们在天上并不把他们看作人,而是看作人形的怪物;他们的头是偏袒,胸是不公,手和脚是证据,脚底是公正。因此,若公正不利于他们的朋友,他们就会把它踩在脚底下,并践踏它。不过,你很快会看到,从天上观之,他们在我们眼里是何模样,因为他们的结局近了。”

看哪,就在这时,地面突然裂开了,桌子接连倒下。这些法官,连同整个剧场都被吞没了。他们被扔进洞穴的监牢中。然后,天使对我说:“你想看看他们在那里的情况吗?”看呀,他们的脸就像抛过光的钢;他们的身体从脖子到腰就像穿着豹皮的石雕;他们的脚则像蛇。我还发现,他们曾搁在桌子上的法律书籍变成了扑克牌。他们现在的任务不再是坐着审判,而是将朱红色的颜料制成胭脂,涂在娼妓的脸上,从而把她们变成美人。

看完这一幕,我想去造访其它两组人:一组是逻辑贩子,另一组是证明贩子。但天使对我说:“等一下,在他们上方、离他们最近的社群会派天使护送你。在他们的帮助下,你会从主得到启示,还将看到令人震惊的景象。”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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