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1

231.对此,我补充

23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低下传来一些叫嚷声,仿佛通过水流咕噜咕噜涌上来。只听见左边那道叫嚷声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右边那道喊着说:“哦,多么有学问!”第三道在我身后,喊着说:“哦,多么有智慧!”我不禁想,难道地狱也有公正、学问和智慧?我忍不住想去看看那里是否有这样的人。便有声音从天上传来,对我说:“你必看到、听到。”于是,我在灵里离开家,看到我面前的地上有一个开口。我走过去往里一瞧,见有一个梯子。我顺着梯子下来,到了底部,看到平原长满灌木,其中夹杂着荆棘和荨麻。我问这里是不是地狱,他们说:“这是低地,就在地狱正上方。”我依次循声而去,先来到喊“哦,多么公正”的地方。只见这里聚集着一群人,他们在世时是凭偏袒和贿赂判案的法官;然后又来到喊“哦,多么有学问”的地方,发现所聚集的这群人在世时喜欢逻辑推理;最后来到喊“哦,多么有智慧”的地方,发现所聚集的这群人在世时热衷于证明一切。

我从此处返回发出第一道喊声处,也就是凭偏袒和贿赂判案、却被誉为“公正”的法官所在的地方。只见一侧有一座砖砌的圆形剧场,屋顶是用黑瓷砖盖的。我被告知,这是他们的法庭。剧场北边有三个入口,西边有三个入口,而南边和东边一个入口也没有。这表明他们的判决并不公正,而是武断的。剧场中间有一个壁炉,炉边的仆人正往炉内扔粘满硫磺和沥青的原木。摇曳的火光映照在灰泥墙上,呈现出晚上和黑夜的鸟类形像。这壁炉和投射这些形像的摇曳火光表现了他们的判决,暗示他们能以虚假的色彩描画问题的真相,使其看上去有利于他们所偏袒的那一方。

半小时后,我看到一些穿着礼袍和长外衣的年长者和年轻人进来了。他们摘下帽子,在桌旁各就各位进行审判。然后,我听见并发觉他们如何娴熟巧妙地倾向所偏袒的那一方,并扭曲他们的判决,使它们看似公正;甚至到了连他们本人也觉得不公正就是公正,公正反而成了不公正的地步。他们的这种错觉能从他们脸上看出来,也能从他们说话的语气听出来。凭天堂所赋予的启示,我能察觉每个要点是否有效。然后,我目睹了他们如何热情地沉浸于不公,并赋予它公正的表象,拣选对其有利的法律条文,通过巧妙的推理诱使其他人站在他们这一边。作出判决后,法官们将其传达给他们外边的当事人、朋友和支持者;而这些人为回报他们的偏袒,就大声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哦,多么公正!”声音在街上传得很远。

这事过后,我与天上来的一些天使谈到这些法官,将我的所见所闻告诉他们。天使说:“在其他人看来,这类法官看似具有敏锐的理解力;而事实上,他们看不到一丁点公正与公平。若拿走他们的偏袒,他们坐在审判席上就和雕像一样哑口无言,只会说:‘我同意,我赞同这个或那个判决。’原因在于,他们所有的判决都基于偏见,案子自始至终都充满偏见和偏袒。所以,他们只看有利于他们朋友的东西;凡反对他的东西,他们则一概搁置,即便又拾起来,也是将其卷入争论,就像蜘蛛用蛛网缠住并吞食猎物那样。正因如此,若非落入他们偏见的蛛网,他们就看不到任何有效的要点。他们接受过测试,以查看他们能否找到有效点,结果发现他们不能。你们世界的居民对此会感到惊讶,但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是被天上的天使所检验过的真理。由于这些法官无法看到任何公正,所以我们在天上并不把他们看作人,而是看作人形的怪物;他们的头是偏袒,胸是不公,手和脚是证据,脚底是公正。因此,若公正不利于他们的朋友,他们就会把它踩在脚底下,并践踏它。不过,你很快会看到,从天上观之,他们在我们眼里是何模样,因为他们的结局近了。”

看哪,就在这时,地面突然裂开了,桌子接连倒下。这些法官,连同整个剧场都被吞没了。他们被扔进洞穴的监牢中。然后,天使对我说:“你想看看他们在那里的情况吗?”看呀,他们的脸就像抛过光的钢;他们的身体从脖子到腰就像穿着豹皮的石雕;他们的脚则像蛇。我还发现,他们曾搁在桌子上的法律书籍变成了扑克牌。他们现在的任务不再是坐着审判,而是将朱红色的颜料制成胭脂,涂在娼妓的脸上,从而把她们变成美人。

看完这一幕,我想去造访其它两组人:一组是逻辑贩子,另一组是证明贩子。但天使对我说:“等一下,在他们上方、离他们最近的社群会派天使护送你。在他们的帮助下,你会从主得到启示,还将看到令人震惊的景象。”


真实的基督教 #341

341.若认为生活良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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