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0.(21)人的婚姻之爱越衰退和丧失,他就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是因为,人越享有婚姻之爱,就越属灵;越属灵,就越是一个人。人是为死后生活而生的;他能获得这种生活,是因为他拥有属灵的灵魂在里面,他能凭自己的理解官能被提升至这种生活。如果此时他的意愿也能凭所赋予它的本能被提升,那么死后,他便享有天上的生活。如果他的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情形则正相反。因为他的爱越对立,他就越属世;而纯属世人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拥有将其理解提升至智慧之光的官能,还拥有将其意愿提升至天上的爱之热的官能。这些官能不会从任何人那里被夺走;因此,纯属世人尽管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但死后仍旧活着;只是处于与他过去的生活相对应的状态。由此明显可知,人照着婚姻之爱的衰退而越来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一点似乎与以下事实相矛盾,即:尽管有些人的婚姻之爱已经衰退并丧失,但他们依旧是人。但我们所指的是那些出于淫乱之爱而轻视婚姻之爱,从而使它衰退并丧失的人。
647.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无法共存,因为它们在三一部分,甚至十一部分存在分歧。前教会的信认为,三个神性身位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是单个神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主也是。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只有唯一一个永恒神性身位,因而只有唯一一个永恒之神,除祂之外再无别神。因此,前教会的信教导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身位,而新教会的信则教导神性三位一体统一于一个身位。
前教会的信信仰一个不可见、不能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它对神的观念就象它对灵的观念,认为灵就象以太或空气一样。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在祂里面的那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就象身体里的灵魂。它对神的观念就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永恒的那位神可及时变成人。
前教会的信将一切权柄归于不可见的神,并通过可见的那位神拿走它;因为它认为,父神报应信,并通过它赐下永生,可见的神只能调解;而二者都赋予(或根据希腊教会,父神赋予)圣灵(独自为神的圣灵占据第三位)带来那信之果效的一切权柄。但新教会的信则将报应,以及带来拯救果效的一切权柄归给可见(不可见的神在祂里面)的神。
前教会的信主要信仰神,创造者,却不信仰作为救世主和救主的神。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神,祂同时也是创造者,救世主和救主。
前教会的信认为,悔改、罪的赦免、改造、重生、成圣与拯救伴随那信的恩赐和报应而来,无需人参与或与它们发生联系。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人在悔改、改造、重生,因而罪的赦免上要予以配合。
前教会的信认为,基督功德被报应,恩赐的信就包含这报应。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善与恶被报应,从而信也被报应,这报应与圣经一致,而另一个则与它相背。
前教会认为,含有基督功德的信被赐下时,人仍象一块木头或石头;还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则教导截然不同的信,这信并不在基督功德里,而是在耶稣基督本人,神,救世主和救主里面,认为人拥有专注于接受信和合作的选择自由。
前教会视仁为其信的附属物,而非能带来救恩的事物,这一点构成其宗教信仰。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联结起来,使它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事物,从而构成它的宗教信仰。不同之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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