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0

230.(21)人的

230.(21)人的婚姻之爱越衰退和丧失,他就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是因为,人越享有婚姻之爱,就越属灵;越属灵,就越是一个人。人是为死后生活而生的;他能获得这种生活,是因为他拥有属灵的灵魂在里面,他能凭自己的理解官能被提升至这种生活。如果此时他的意愿也能凭所赋予它的本能被提升,那么死后,他便享有天上的生活。如果他的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情形则正相反。因为他的爱越对立,他就越属世;而纯属世人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拥有将其理解提升至智慧之光的官能,还拥有将其意愿提升至天上的爱之热的官能。这些官能不会从任何人那里被夺走;因此,纯属世人尽管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但死后仍旧活着;只是处于与他过去的生活相对应的状态。由此明显可知,人照着婚姻之爱的衰退而越来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一点似乎与以下事实相矛盾,即:尽管有些人的婚姻之爱已经衰退并丧失,但他们依旧是人。但我们所指的是那些出于淫乱之爱而轻视婚姻之爱,从而使它衰退并丧失的人。

真实的基督教 #49

49.我已论述了圣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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