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0

230.(21)人的

230.(21)人的婚姻之爱越衰退和丧失,他就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是因为,人越享有婚姻之爱,就越属灵;越属灵,就越是一个人。人是为死后生活而生的;他能获得这种生活,是因为他拥有属灵的灵魂在里面,他能凭自己的理解官能被提升至这种生活。如果此时他的意愿也能凭所赋予它的本能被提升,那么死后,他便享有天上的生活。如果他的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情形则正相反。因为他的爱越对立,他就越属世;而纯属世人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拥有将其理解提升至智慧之光的官能,还拥有将其意愿提升至天上的爱之热的官能。这些官能不会从任何人那里被夺走;因此,纯属世人尽管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但死后仍旧活着;只是处于与他过去的生活相对应的状态。由此明显可知,人照着婚姻之爱的衰退而越来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一点似乎与以下事实相矛盾,即:尽管有些人的婚姻之爱已经衰退并丧失,但他们依旧是人。但我们所指的是那些出于淫乱之爱而轻视婚姻之爱,从而使它衰退并丧失的人。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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