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0.(21)人的婚姻之爱越衰退和丧失,他就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是因为,人越享有婚姻之爱,就越属灵;越属灵,就越是一个人。人是为死后生活而生的;他能获得这种生活,是因为他拥有属灵的灵魂在里面,他能凭自己的理解官能被提升至这种生活。如果此时他的意愿也能凭所赋予它的本能被提升,那么死后,他便享有天上的生活。如果他的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情形则正相反。因为他的爱越对立,他就越属世;而纯属世人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拥有将其理解提升至智慧之光的官能,还拥有将其意愿提升至天上的爱之热的官能。这些官能不会从任何人那里被夺走;因此,纯属世人尽管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但死后仍旧活着;只是处于与他过去的生活相对应的状态。由此明显可知,人照着婚姻之爱的衰退而越来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一点似乎与以下事实相矛盾,即:尽管有些人的婚姻之爱已经衰退并丧失,但他们依旧是人。但我们所指的是那些出于淫乱之爱而轻视婚姻之爱,从而使它衰退并丧失的人。
20.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神既是存在,那么也是实质。存在若非实质,它就是想象的实体,因为实质就是持续存在的实体。凡是实质者必也是形式,因为没有形式的实质是想象的实体。故实质和形式这二者皆可指称神,但条件是,神是独一无二,是真正的、最初的实质和形式。《圣爱与圣智》(1763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一书已证实:这形式是人的真形式,也就是说,神是真人,祂的一切属性都无限的;同样,天使和世人是被造的、组织有序的形式,以便接受经由天堂而来的神性流注。因此缘故,在创世记中,他们被称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27);在别处还被称为“祂的众子”和“祂所生的”。整本书还充分证实,人越顺应神性指引生活,即越使自己被神引领,他就越来越内在地成为神形像。
人的心智若不形成以下观念,即神是最初的实质与形式,祂的形式是人的真形式,那么对于神祂自己、人的起源和创世,就很容易落入梦幻、幽灵般的观念中。他们不可避免地视神为宇宙的原始自然,因而视其为它的扩张,或仿佛是真空、虚无。他们认为人的起源就象一堆原子偶然汇聚而形成这样的形式;而创世则是由于它的实质和形式先是起源于几何点,然后又起源于几何线条,而它们本身并不存在,因为它们没有任何属性。对这类人而言,关乎教会的一切就象冥河,或地狱底下的深渊那样暗无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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