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

23.欢宴过后,婚礼

23.欢宴过后,婚礼上的宾客全都散了,这十人和他们的天使也离开了。由于已经很晚了,所以他们就上床睡了。黎明时分,他们听见有人宣告说:“今天是安息日。”于是,他们就起床,问天使这是什么意思。天使回答说:“今天是敬拜神的日子,对神的敬拜定期举行,由牧师宣布。它就在我们的教堂进行,大约持续两个小时。所以,若你们愿意,请随我来,我带你们进去。”他们穿戴好后,与天使一同来到教堂。看哪,这教堂非常宏大,足以容纳三千人,呈半圆形,条凳或座位也排列成完整的弧形,与教堂的形状相匹配,后排座位高过前排座位。座位前面、中间靠后一点是一个讲坛。门在左侧、讲坛的后面。十个客人和天使向导进去后,天使给他们安排了座位,并告诉他们说:“进入教堂的每个人都能凭直觉知道自己的位置。他不能坐到别处,否则,就无法听到或领悟任何东西。而且,他还会打乱秩序,一旦秩序被打乱,牧师就无法受到启示。”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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