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⒇主为那些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提供相似的配偶,若在世上找不到,就在天上提供一个。这是因为,凡建立在真正婚姻之爱基础上的所有婚姻都是由主提供的。前面已说明(130—131节),它们出自主。至于它们如何在天上被提供,我听天使们这样描述:主的圣治在婚姻方面并在婚姻中是最具体、最普遍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快乐皆从婚姻之爱的快乐流出,如同甜水从源泉流出。故规定,在婚姻上彼此般配的夫妻要出生,并在主的引导下被抚养长大,不断为婚姻做好准备;无论男孩女孩,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然后,经过一段时期后,现为适婚少女的女孩和现为预备结婚的少男的男孩仿佛在命运的安排下在某个地方相遇并发现彼此。凭着某种本能,他们立刻意识到他们是天生一对,并且似乎出于某种内在指示心里思想:少男想:她是我的;少女想:他是我的。等到这种想法在各自心里沉稳一段时间后,他们决心互相交谈,然后订婚。我们说仿佛在命运的安排下凭着本能和指示,其实意思是说凭着圣治,因为当不了解圣治时,表面上看的确是这样。事实上,主会打开他们内在的相似之处,以使他们发现彼此。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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