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6

226.⒄真正的婚姻

226.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因为有可能一方发自内心渴望贞洁的婚姻,而对方却不知贞洁为何物。也有可能一方爱教会的事物,而对方却只爱世界的事物。还有可能一方的心智在天堂,而对方的心智却在地狱。结果,一方可能享有婚姻之爱,而对方则不然。他们的心智因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故内在会陷入冲突;即便这种冲突没有表现于外,缺乏婚姻之爱的这一方仍会将自己那有婚约的配偶视为令人厌烦的老女人。其它情形也是如此。

圣爱与圣智 #219

219.让我们把刚才

219.让我们把刚才所说的运用于活的努力、力和动作。人是活的实体,他里面活的努力是其与理解力结合的意愿。人里面活的力是构成身体的内在成分,其一切成分都包含以种种方式交织起来的运动纤维;人里面活的动作就是活动,活动是由与理解力结合的意愿通过这些力产生的。因为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内层事物构成第一个层级;属于身体的内层事物构成第二个层级;包含和容纳这些的整个身体构成第三个层级。众所周知,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若不通过身体里面的力,没有任何能力;同样,力若不通过身体本身的活动,也没有任何能力。

这三者并非通过连续的联系,而是通过离散或分离的联系行动;通过离散或分离的联系行动就是通过对应行动。心智的内层对应于身体的内层,身体的内层对应于外层,活动通过外层出来或产生。因此,两个在先层级通过身体的外层拥有能力。即便没有活动,如睡眠和休息时,人里面的努力和力似乎仍有某种能力;但在这种时候,努力和力仍被引向身体的总体运动器官,即心和肺。然而,如果心肺的活动停止,力也会停止,努力则随着力一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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