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6

226.⒄真正的婚姻

226.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因为有可能一方发自内心渴望贞洁的婚姻,而对方却不知贞洁为何物。也有可能一方爱教会的事物,而对方却只爱世界的事物。还有可能一方的心智在天堂,而对方的心智却在地狱。结果,一方可能享有婚姻之爱,而对方则不然。他们的心智因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故内在会陷入冲突;即便这种冲突没有表现于外,缺乏婚姻之爱的这一方仍会将自己那有婚约的配偶视为令人厌烦的老女人。其它情形也是如此。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8

SS108.下面的经

SS108.下面的经历有助于说明这个问题。一些来自阿比西尼亚的非洲灵人与我同在。在某一个时刻,他们的耳朵被打开了,因此他们听见地上某个敬拜的地方正在唱大卫诗篇。这一切以如此的快乐打动他们,以致他们加入唱诗。然而,过了没多久,他们的耳朵被关闭了,以致他们听不见任何唱诗声;但那时他们却被一种更大的快乐打动,因为这种快乐是属灵的,同时他们充满聪明,因为该诗篇论述了主与救赎。快乐的这种增长的原因是,与天上的某个社群,就是与那些在世上正在唱这诗篇的人结合的社群的交流向他们打开了。我从这个经历和其它许多类似经历清楚看出,与整个天堂的交流通过圣言实现。由于这个原因,按照主的旨意,欧洲国家,尤其阅读圣言的国家,与教会之外的各民族之间存在一种普遍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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