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⒃哪里没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在哪里纵然被妻子接受,但无法通过她被丈夫接受。就其起源而言,流入整个宇宙的婚姻气场就是神性;就其进展而言,它在天上天使当中是属天和属灵的;在世人当中是属世的,在兽类和鸟类当中是情欲的,在蠕虫当中是纯血气的,在植物当中则没有生命。此外,它在个体接受者里面照其形式而各异。由于本身神圣的婚姻气场被女性直接接受,被男性间接接受,并且它照着形式被接受,故可知,尽管该气场在起源上是神圣的,但当被受造物接受时,却有可能被转变为不神圣的气场;事实上,甚至有可能转到对立的气场。对这种类型的女人来说,这种对立气场被称为水性杨花;对这种类型的男人来说,则被称为荒淫好色。由于这种男人和女人都在地狱,所以该气场是从地狱发出的。这个气场也具有多样性,因而种类繁多。男人只会将与他相配、符合其秉性并与之相对应的那类东西吸引并拽到自己身边。由此可见,不爱自己妻子的男人从其它源头而非自己的妻子那里接受这气场。然而,有时它也会在这个男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妻子激发出来,甚至使他感到温暖。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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