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⒃哪里没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在哪里纵然被妻子接受,但无法通过她被丈夫接受。就其起源而言,流入整个宇宙的婚姻气场就是神性;就其进展而言,它在天上天使当中是属天和属灵的;在世人当中是属世的,在兽类和鸟类当中是情欲的,在蠕虫当中是纯血气的,在植物当中则没有生命。此外,它在个体接受者里面照其形式而各异。由于本身神圣的婚姻气场被女性直接接受,被男性间接接受,并且它照着形式被接受,故可知,尽管该气场在起源上是神圣的,但当被受造物接受时,却有可能被转变为不神圣的气场;事实上,甚至有可能转到对立的气场。对这种类型的女人来说,这种对立气场被称为水性杨花;对这种类型的男人来说,则被称为荒淫好色。由于这种男人和女人都在地狱,所以该气场是从地狱发出的。这个气场也具有多样性,因而种类繁多。男人只会将与他相配、符合其秉性并与之相对应的那类东西吸引并拽到自己身边。由此可见,不爱自己妻子的男人从其它源头而非自己的妻子那里接受这气场。然而,有时它也会在这个男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妻子激发出来,甚至使他感到温暖。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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