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⒃哪里没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在哪里纵然被妻子接受,但无法通过她被丈夫接受。就其起源而言,流入整个宇宙的婚姻气场就是神性;就其进展而言,它在天上天使当中是属天和属灵的;在世人当中是属世的,在兽类和鸟类当中是情欲的,在蠕虫当中是纯血气的,在植物当中则没有生命。此外,它在个体接受者里面照其形式而各异。由于本身神圣的婚姻气场被女性直接接受,被男性间接接受,并且它照着形式被接受,故可知,尽管该气场在起源上是神圣的,但当被受造物接受时,却有可能被转变为不神圣的气场;事实上,甚至有可能转到对立的气场。对这种类型的女人来说,这种对立气场被称为水性杨花;对这种类型的男人来说,则被称为荒淫好色。由于这种男人和女人都在地狱,所以该气场是从地狱发出的。这个气场也具有多样性,因而种类繁多。男人只会将与他相配、符合其秉性并与之相对应的那类东西吸引并拽到自己身边。由此可见,不爱自己妻子的男人从其它源头而非自己的妻子那里接受这气场。然而,有时它也会在这个男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妻子激发出来,甚至使他感到温暖。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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