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⒂哪里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就在哪里被妻子接受,并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该气场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这一事实如今是一个秘密。然而,它本身也算不上秘密,因为新郎和刚结婚的丈夫可能会意识到这一点。那时,他岂不是被出自其未婚妻或新娘的婚姻流注所打动吗?若这流注出自其他任何女性,他不是不为所动吗?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差不多也是这样。每个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被包裹在一个生命气场中,而且,胸部密集,背部稀薄;由此明显可知为何那些深爱妻子的丈夫会转向妻子,白天看她们的眼神带着喜爱;相反,那些不爱妻子的丈夫却背对妻子,白天看到她们时就别过眼去。丈夫唯独通过自己的妻子接受婚姻气场,这是识别真正婚姻之爱的标志,也是区分真正的婚姻之爱与伪装、虚假或冷漠的婚姻之爱的标志。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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