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3

223.⒁该气场由女

223.⒁该气场由女性接受,并通过女性传给男性,而不是反过来。我通过亲身经历得以见证:婚姻之爱不在男性里面,只在女性里面(参看161节),并从女性传给男性。进一步的证据是以下理由:男性是理智(intellectual)的形式,而女性是意志(voluntary)的形式。理智形式无法凭自身被婚姻之热所温暖,只能凭与某个人的热联结而变得温暖,而这热通过创造被植入此人。因此,它若不通过与一个女性的意志形式联结,就无法接受婚姻之爱,因为女性的意志形式是爱的形式。

这一点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进一步得以证实,对属世人来说,则可从心与肺的婚姻来证实。因为心对应爱,肺对应理解。不过,由于大多数人缺乏这些器官方面的知识,所以通过它们证实反而显得更晦涩,而不是更具有启发性。正是由于该气场从女性转到男性里面,才使得男性一想到异性就变得火热。由此可知,这也是男性里面的生育力、因而性兴奋状态的源头。因为在地上,除非热被添加到光里面,否则,万物不会繁荣茂盛,或被唤起产出果实。


真实的基督教 #50

50. (1)全能、

50.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而非藉着圣智的圣爱的属性。这个天上的奥秘迄今不为任何人的理解力所理解,因为至今没人知道爱的本质是什么,源于爱的智慧的本质是什么,更不知道一个如何流入另一个,也就是说,爱及其一切细节流入智慧并住在那里,如同国王住在自己的王国,或主人住在自己家里,并将一切司法审判交由智慧裁决。由于公义是爱的属性,公平(或判断)是智慧的属性,所以爱将一切管理交由自己的智慧。接下来这个奥秘会更加明朗,同时,上述内容可作为一个准则。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通过祂的爱之智慧产生,这一事实就是以下经文所表示的。约翰福音: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借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世界也是借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4,10,14)
此处“道”表神圣真理,或也可说,表神性智慧。为此,它还被称作“生命”和“光”,因为“生命”和“光”无非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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