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⒁该气场由女性接受,并通过女性传给男性,而不是反过来。我通过亲身经历得以见证:婚姻之爱不在男性里面,只在女性里面(参看161节),并从女性传给男性。进一步的证据是以下理由:男性是理智(intellectual)的形式,而女性是意志(voluntary)的形式。理智形式无法凭自身被婚姻之热所温暖,只能凭与某个人的热联结而变得温暖,而这热通过创造被植入此人。因此,它若不通过与一个女性的意志形式联结,就无法接受婚姻之爱,因为女性的意志形式是爱的形式。
这一点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进一步得以证实,对属世人来说,则可从心与肺的婚姻来证实。因为心对应爱,肺对应理解。不过,由于大多数人缺乏这些器官方面的知识,所以通过它们证实反而显得更晦涩,而不是更具有启发性。正是由于该气场从女性转到男性里面,才使得男性一想到异性就变得火热。由此可知,这也是男性里面的生育力、因而性兴奋状态的源头。因为在地上,除非热被添加到光里面,否则,万物不会繁荣茂盛,或被唤起产出果实。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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