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1

221.⑿做爱的决定

221.⑿做爱的决定在于丈夫的美意。这是因为,男人拥有前面所描述的性能力;这性能力因其心智,以及身体的状态而各异。因为理解在其思维中不像意愿在其情感中那样恒定不变。事实上,理解忽上忽下;时而处于平静、清晰的状态,时而处于混乱、模糊的状态;时而转向惬意的思维,时而转向不惬意的思维。当心智在行动时,它也表现在身体上,故可知,身体会经历同样的状态。这就是为何丈夫时而远离婚姻之爱,时而靠近婚姻之爱,以致他的性能力在这种状态下消退,在那种状态下恢复。这些就是为何做爱的决定必在于丈夫美意的原因。正因如此,妻子们出于其与生俱来的智慧,从不在这类问题上给出任何建议。

真实的基督教 #88

88.尽管神作为神圣

88.尽管神作为神圣真理降下来,但这神圣真理并未与神圣良善分离。这一点从主的孕育明显可知,对此,经上说:
至高者的能力荫庇玛利亚。(路加福音1:35)
“至高者的能力”表神圣良善。这一点也可从相关经文得以证实,在这些经文中,主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父所拥有的都是祂的,父与祂为一等。“父”表神圣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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