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1

221.⑿做爱的决定

221.⑿做爱的决定在于丈夫的美意。这是因为,男人拥有前面所描述的性能力;这性能力因其心智,以及身体的状态而各异。因为理解在其思维中不像意愿在其情感中那样恒定不变。事实上,理解忽上忽下;时而处于平静、清晰的状态,时而处于混乱、模糊的状态;时而转向惬意的思维,时而转向不惬意的思维。当心智在行动时,它也表现在身体上,故可知,身体会经历同样的状态。这就是为何丈夫时而远离婚姻之爱,时而靠近婚姻之爱,以致他的性能力在这种状态下消退,在那种状态下恢复。这些就是为何做爱的决定必在于丈夫美意的原因。正因如此,妻子们出于其与生俱来的智慧,从不在这类问题上给出任何建议。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8

SS58.对他们来说

SS58.对他们来说,圣言之所以是发光和透明的,是因为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属灵和属天的意义,这些意义就在天堂之光中。因此,主通过这些意义及其光流入属世意义,并流入其与人同在的光。这能使人出于一种内在感知而承认真理,后来则能使他在自己的思维中看见它;并且每当他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因为情感产生感知,感知产生思维;结果就是被称为信的承认。关于这些事,我需要在接下来关于主通过圣言与人结合的那一章(62-69节)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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