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9

219.⑽妻子体验不

219.⑽妻子体验不到男人所感受的那种性兴奋,但她们有准备接受的状态。显而易见,男人有精液,故有性兴奋;而女人没有精液,故没有性兴奋。我只能从道听途说来讲述,女人有准备接受、从而怀孕的状态。但我不被允许描述女人的这种状态是什么样;而且,这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她们不会透露,当处在这种状态时,她们的爱是快乐的,还是像有些女人说的那样,是不快乐的。只有一点是众所周知的:丈夫不可对妻子说,他能,但他不愿意,因为这会严重伤害妻子的接受状态,这种状态是照着丈夫性能力的状态而预备的。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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