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5

215.⑸那些享有真

215.⑸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想成为一个人;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想成为两个人。婚姻之爱本质上无非是两个人合而为一的意愿,也就是说,是他们两个生命合为一个生命的意愿。这意愿就是婚姻之爱的不懈努力,而这爱的一切结果皆从这努力流出。努力是活动的本质,对人来说,意愿就是活的努力。这一点已被哲学家们的研究所证实,并且对那些运用洞察力研究问题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知,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做出这种努力,也就是想要成为一个人。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恰好相反,他们自己十分清楚这一点。其灵魂和心智的分离使他们不断想成为两个人,所以他们并不明白主说这句话的意思,即:“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6)。

真实的基督教 #463

463.在准备阐述新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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