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4

214.⑷对那些享有

214.⑷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心智的联结和随之的友谊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这二者都逐渐下降。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心智的联结逐渐增长,这在论述“灵魂和心智通过婚姻结合”那一章已予以说明;这也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即“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参看156f-181节)。

该联结之所以随着友谊与爱的联结而逐渐增长,是因为友谊如同这爱的脸,也如同它的衣服。事实上,友谊不仅像衣服那样附着在爱上面,还像一张脸那样与其联结。在友谊之前出现的爱类似于两性情爱,婚礼之后,这爱逐渐消退。不过,与友谊联结的爱在婚礼后会延续下去,而且变得稳固。此外,它更深入地进入胸部。友谊引入这爱,并使它变成真正夫妻间的爱。然后,这爱也使友谊变成夫妻间的友谊。这种友谊与其它一切爱的友谊截然不同,因为在此它是最充分的。

众所周知,那些缺乏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对这些人来说,订婚之时和婚礼后初期在他们里面所激发的最初友谊,会从心智的内层越来越消退,由此逐渐下沉,最终下沉到覆盖皮肤的角质层。这时,对那些打算分离的人来说,它会完全消失;对那些不打算分离的人来说,这爱只停留在表面,内在却是冰冷的。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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