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3

213.⑶对那些享有

213.⑶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同居的幸福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同居的幸福之所以逐渐增长,是因为他们用一切感觉彼此相爱。妻子看不到有什么东西比自己的丈夫更可爱;丈夫也看不到有什么东西比自己的妻子更可爱。事实上,他们听不到、闻不到、摸不到有什么东西比对方更可爱。因此,他们在家里、卧室和床榻上共享同居的幸福。你若是丈夫,就能从婚姻最初的快乐确认这一事实;那个时候,这些快乐是最充分的;因为那时,在所有女性当中,独有妻子被钟爱。众所周知,那些缺乏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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