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2

212.那些因缺乏对

212.那些因缺乏对智慧的任何爱而缺乏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这些人步入婚姻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纵欲;对变得疯狂的爱也在这目的里面。因为就其本身而言,每个目的都是一种爱;就属灵的起源而言,淫乱就是疯狂。我们所说的疯狂,是指由虚假观念或被歪曲的真理所造成的心智错乱;最糟糕的错乱形式就是由被歪曲到虚假被视为智慧的真理所产生的心智错乱。在灵界,明证和令人信服的论据表明这些人是婚姻之爱的反对者。因为在那里,他们一闻到婚姻之爱,就逃进洞穴,关上门;若这些门被打开,他们就像世上的疯子一样咆哮。

真实的基督教 #49

49.我已论述了圣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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