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2

212.那些因缺乏对

212.那些因缺乏对智慧的任何爱而缺乏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这些人步入婚姻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纵欲;对变得疯狂的爱也在这目的里面。因为就其本身而言,每个目的都是一种爱;就属灵的起源而言,淫乱就是疯狂。我们所说的疯狂,是指由虚假观念或被歪曲的真理所造成的心智错乱;最糟糕的错乱形式就是由被歪曲到虚假被视为智慧的真理所产生的心智错乱。在灵界,明证和令人信服的论据表明这些人是婚姻之爱的反对者。因为在那里,他们一闻到婚姻之爱,就逃进洞穴,关上门;若这些门被打开,他们就像世上的疯子一样咆哮。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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