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⑵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而对那些对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这是因为,夫妻从智慧并照着这智慧获得这爱;前几章已通过论据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此外,由于属于这爱的感觉是触觉,而触觉为一切感觉所共享,并充满快乐,所以它打开心智的内层,犹如打开感觉的内层,并连同它们一起打开身体的所有器官。由此可知,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只热衷于变得智慧,因为人随着心智内层的开启而变得智慧;这种开启会将其理解的思维提升到更高级的光,将其意愿的情感提升到更高级的热;更高级的光就是智慧,更高级的热就是对智慧的爱。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就拥有与属世快乐相结合的属灵快乐;正是这些属灵的快乐使变得智慧令人愉悦,并因此赋予如此变得智慧的能力。正因如此,天使照其智慧享有婚姻之爱;这爱及其快乐随其智慧的增长而增长。其婚姻所生的属灵后代是父亲的智慧和母亲之爱的产物;他们出于属灵的舐犊之爱热爱自己的后代,这爱被添加到他们的婚姻之爱中,不断提升它,同时将夫妻联结起来。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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