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⑵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而对那些对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这是因为,夫妻从智慧并照着这智慧获得这爱;前几章已通过论据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此外,由于属于这爱的感觉是触觉,而触觉为一切感觉所共享,并充满快乐,所以它打开心智的内层,犹如打开感觉的内层,并连同它们一起打开身体的所有器官。由此可知,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只热衷于变得智慧,因为人随着心智内层的开启而变得智慧;这种开启会将其理解的思维提升到更高级的光,将其意愿的情感提升到更高级的热;更高级的光就是智慧,更高级的热就是对智慧的爱。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就拥有与属世快乐相结合的属灵快乐;正是这些属灵的快乐使变得智慧令人愉悦,并因此赋予如此变得智慧的能力。正因如此,天使照其智慧享有婚姻之爱;这爱及其快乐随其智慧的增长而增长。其婚姻所生的属灵后代是父亲的智慧和母亲之爱的产物;他们出于属灵的舐犊之爱热爱自己的后代,这爱被添加到他们的婚姻之爱中,不断提升它,同时将夫妻联结起来。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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