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1

211.⑵对那些享有

211.⑵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而对那些对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这是因为,夫妻从智慧并照着这智慧获得这爱;前几章已通过论据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此外,由于属于这爱的感觉是触觉,而触觉为一切感觉所共享,并充满快乐,所以它打开心智的内层,犹如打开感觉的内层,并连同它们一起打开身体的所有器官。由此可知,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只热衷于变得智慧,因为人随着心智内层的开启而变得智慧;这种开启会将其理解的思维提升到更高级的光,将其意愿的情感提升到更高级的热;更高级的光就是智慧,更高级的热就是对智慧的爱。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就拥有与属世快乐相结合的属灵快乐;正是这些属灵的快乐使变得智慧令人愉悦,并因此赋予如此变得智慧的能力。正因如此,天使照其智慧享有婚姻之爱;这爱及其快乐随其智慧的增长而增长。其婚姻所生的属灵后代是父亲的智慧和母亲之爱的产物;他们出于属灵的舐犊之爱热爱自己的后代,这爱被添加到他们的婚姻之爱中,不断提升它,同时将夫妻联结起来。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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