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0.⑴婚姻之爱的特有感觉是触觉。每种爱都有自己特有的感觉。由理解之爱所产生的对看见的爱有视觉,其快乐在于对称和美丽;由倾听和顺从之爱所产生的对听见的爱有听觉,其快乐在于和谐悦耳;由感知之爱所产生的对识别空气中漂浮气味的爱有嗅觉,其快乐在于芳香;由吸收良善与真理之爱所产生的对喂养自己的爱有味觉,其快乐在于美食;由留神周围环境并自我保护之爱所产生的对辨识物体的爱有触觉,其快乐在于搔痒感;由联结良善与真理之爱所产生的对将自己与配偶联结起来的爱有触觉,因为触觉为一切感觉所共享,因而从其余的感觉那里取得贡奉。众所周知,这爱会将上述一切感觉都带入与它的联系中,并将它们的快乐归为己有。触觉尤其致力于婚姻之爱,是这爱所特有的;这一事实从它的一切嬉戏,以及其美妙之处被提升到极致的方式明显看出来。不过,这个话题还是留给爱人们去展开讨论吧。
67.创世之前,神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并且也是努力发挥服务或作用的这二者的合一。因为若离了用或服务,爱与智慧就是理性稍纵即逝的想象而已。若不致力于服务或用,它们的确会飞离。脱离服务或用的爱与智慧还象小鸟飞越汪洋大海,最终因精疲力竭而掉进海里淹死。这证明,神创造宇宙是为了服务或用得以存在,以便整个宇宙可称作用或服务的舞台。由于人是创世的主要目的,故可知,万物被造都是为了人类的缘故。因此,属于秩序的万物都被汇集起来,浓缩于人里面,就是为了神能通过他实现主要的服务或用。爱与智慧若没有它们的第三个伴侣,也就是服务或用,就好比太阳的热与光因不作用于人和动植物而成为毫无价值的东西,但若流入并作用于这些主体,就变得真实了。因为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在学术界,众所周知,目的若不通过一个有效的原因实现,就什么也不是,而这个目的和原因若不产生一个结果,同样什么也不是。目的和原因是头脑的抽象揣测,但它们必须针对某个结果,目的关注这个结果,而原因则实现它。爱、智慧和服务或用也一样:服务或用是爱所关注并通过原因实现的目的。当这个服务或用实现时,爱与智慧就有了真实的存在,并将自己的住处和居所置于那服务或用中,在那里安息,如同在自己的家里安息。拥有神的爱与智慧之人在履行服务或用时也一样。为了使他能为神履行服务或用,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也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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