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0

210.⑴婚姻之爱的

210.⑴婚姻之爱的特有感觉是触觉。每种爱都有自己特有的感觉。由理解之爱所产生的对看见的爱有视觉,其快乐在于对称和美丽;由倾听和顺从之爱所产生的对听见的爱有听觉,其快乐在于和谐悦耳;由感知之爱所产生的对识别空气中漂浮气味的爱有嗅觉,其快乐在于芳香;由吸收良善与真理之爱所产生的对喂养自己的爱有味觉,其快乐在于美食;由留神周围环境并自我保护之爱所产生的对辨识物体的爱有触觉,其快乐在于搔痒感;由联结良善与真理之爱所产生的对将自己与配偶联结起来的爱有触觉,因为触觉为一切感觉所共享,因而从其余的感觉那里取得贡奉。众所周知,这爱会将上述一切感觉都带入与它的联系中,并将它们的快乐归为己有。触觉尤其致力于婚姻之爱,是这爱所特有的;这一事实从它的一切嬉戏,以及其美妙之处被提升到极致的方式明显看出来。不过,这个话题还是留给爱人们去展开讨论吧。

真实的基督教 #377

377.⑶唯独仁产生

377.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无信之仁并非仁;无仁之信并非信,如前面(335-361)所说明的。因此,仁凭自身并不存在,信凭自身也不存在;所以不能说仁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或说信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意愿和理解力的情形也一样。意愿凭自身并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事物;理解力凭自身也不存在,或产生任何事物。所产生的一切事物皆出自这二者的共同行动,是被意愿激活的理解力的产物。这种相似性的原因在于,意愿是仁的居所,理解力则是信的居所。可以说,唯独信更不会产生善行,因为信是真理,它的功能就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会照亮仁及其实践。关于真理的这种光照或启示,主教导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行善时,他就行在光里,也就是说,聪明智慧地行善。
仁与信的结合就象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与作为母亲的妻子所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就是善与真的知识,则是由作为父亲的仁与作为母亲的信所生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的宗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就属灵之义而言,“丈夫”和“父亲”是指仁之善,“妻子”和“母亲”是指信之真。这一切还清楚表明,唯独仁或唯独信无法产生善行,就象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无法生出子女一样。信之真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甚至滋养它。因此,人若有仁而无信之真,就象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抓取果子,却不知道这些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故可知,仁若没有信之真,就象没有汁液的果子,如干瘪的无花果,或象榨出酒后的葡萄。由于前面还说到,真理滋养信,故可知,仁若丧失信之真,就无法得到滋养,好比人只能吃烤面包,喝池中的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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