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

21.这事过后,天使

21.这事过后,天使向导向宾客介绍了他的十个同伴,说他受命带他们来到这社群,向他们展示王宫的壮丽辉煌和那里的奇迹,他们还与君主同席共餐,后来和社群的智者交谈。然后,他问道:“你们也允许他们和你们谈谈吗?”于是,他们就走过去,和这十人攀谈起来。其中一位宾客是一个智者,问他们说:“你们理解所看到的这些事物象征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懂一点点。”于是,他们问现为丈夫的新郎为何穿这样的衣服。智者说:“现为丈夫的新郎代表主,现为妻子的新娘代表教会。因为在天堂,婚礼代表主和教会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新郎要像亚伦那样头戴主教法冠,穿着长袍、上衣和以弗得;而现为妻子的新娘则像女王那样头戴王冠,穿着披风。不过,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象征意义仅适用于今天。”

他们接着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何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和教会的婚姻,即爱和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手边。因为教会的人貌似凭自己变得智慧,他们也因为变得智慧,所以接受主的爱。此外,右手边象征能力,爱通过智慧具有能力。不过,就像我前面说的,婚礼后这种象征意义就变了,因为那时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丈夫智慧的爱。然而,这爱不是首要、而是次要的爱,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获得的。对丈夫来说,对主的爱才是首要的爱,它是对变得智慧的爱。所以,婚礼过后,这二人,也就是丈夫和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何你们男人不站在现为丈夫的新郎旁边,而只有六个童女站在现为妻子的新娘旁边?”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算在童女之列,数字六象征全部和完全。”他们问:“这是什么意思?”智者说:“童女象征教会,而教会有男有女。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这一事实从启示录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示录14:4)

因为童女象征教会,所以主将教会比作受邀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13)。正因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象征教会,所以,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的童女和女儿在圣言中被提及得十分频繁。主也在诗篇中用这些话描述祂和教会的婚姻:

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进王的殿 (诗篇45:9-15) 。”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这些仪式难道不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世上是合适的,但在天上不合适,因为这些仪式代表主自己和教会。世人还不知道这一事实。然而,对我们来说,牧师会主持订婚、聆听、接收、确认、为他们的同意祝圣等仪式。同意是婚姻的本质特征,接下来的其它仪式才是它的程序”。


真实的基督教 #507

507.记事五:

507.记事五:
有一次,与天使交谈时,我最后提到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恶欲。其中一位说:“在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在我们天使看来,有私欲的人就跟傻子一样;但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聪明绝顶。因此,为了让他们摆脱这种愚蠢,他们被允许交替进入愚蠢和他们仅限于外在的理性中。但当处于理性状态时,尽管他们明白、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却仍渴望从理性回到他们的愚蠢状态,任由自己陷入其中,就好像他们正在拿强迫和不快换回自由和快乐。所以,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私欲,而不是聪明才智。
每个人通过创造而由这三种共性之爱构成,即:对邻之爱,也就是对发挥功用之爱,这爱是属灵的;尘世之爱,也就是对拥有财富之爱,这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也就是对统治他人之爱,这爱是肉体的。当对邻之爱,或说对发挥功用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或说对拥有财富之爱构成胸、腹;而自我之爱,或说对统治他人之爱构成脚和脚掌时,人才是真正的人。但是,若尘世之爱构成头,人只不过是个驼背而已;而若自我之爱构成头,那他不像是双脚站立的人,而像一个倒立的人,手掌撑地、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
当对发挥功用之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依次构成躯干和双脚时,这人便在天堂显现,拥有天使般的容颜,头上环绕美丽的彩虹;但若尘世之爱或对财富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脸面灰白如死尸,头上有黄环;若自我之爱,或对统治他人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脸面幽暗、带有火光,头上有白环。”于是,我问道:“头上的环代表什么?”他们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才智;头上有白环,脸面幽暗、带有火光代表那人的聪明才智限于外在或他周围,而他的内在或里面却是愚蠢。而且,这种人在肉身时是明智的,但在灵里时却是愚蠢的。若不靠着主,无人在灵里有智慧;人在被主重生和新造时,就会变得智慧。”
说完这番话,左边的地面裂开了,我看见从裂口上来一个魔鬼,脸面幽暗、带有火光,头上有白环。我问道:“你是谁?”他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因为使自己如同至高者,所以被扔下来,就像以赛亚书十四章所描述我的那样。”其实他不是那个路西弗,他以为自己是。于是我说:“既被扔下来,那你又如何从地狱上来的?”他回答:“在那里,我是魔鬼;在这里,我却是光明天使。你没看见我头上有白环吗?你若愿意,也必看出,我是道德中的道德,理性中的理性,甚至属灵者中的属灵者。而且,我还能讲道呢!”我又问:“你怎么讲道?”他回答:“不可欺诈,不可奸淫,离弃一切地狱爱欲。其实当时我是路西弗,甚至自称魔鬼,以此诅咒自己,以便我可以被捧上天。这也是我为何被称为早晨之子。令我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却能讲得恰如其分。不过,个中缘由已揭示给我:我处于外在,当时这些外在与我的内在分离。尽管这缘由已揭示给我,但我仍无法改变,因为我已将自己高举到至高者之上,骄傲到对抗祂的程度。”
最后我问:“既然你自己就是一个欺诈者和行淫者,那你怎么讲得出来呢?”他回答:“我处于外在或肉身时,是一回事;处于内在或灵里时,又是另一回事。在肉身,我是个天使;但在灵里,是个魔鬼。因为在肉身时,我在理解中;但在灵里时,我在意愿中。理解把我提上去,而意愿却把我拉下来。处于理解期间,我的头上有白环;但当理解完全屈服于意愿,成为意愿的工具,也就是我们最终的命运时,那环便逐渐变暗,直至消失;出现这种情况后,我就无法再升入这光中。”然而,他突然看见天使与我同在,脸就变红了,声音尖锐刺耳,头上的环也变黑了,又从他升上来的裂口沉入地狱。旁观者通过自己的耳闻目睹,得出这样的结论:决定一个人品质的是他的意愿,而不是他的理解,因为意愿能轻易地将理解拉到它这边,并使它成为奴隶。
于是,我问天使:“魔鬼的理性从何而来?”他们说:“它源于自我之爱的荣耀,因为自我之爱被荣耀包围,这荣耀是其火之光辉,它将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根据他的知识提升,但意愿只能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的真理生活得以提升。因此,哪怕出于自我之爱夸耀自己的名声、从而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许多人更高的理性。不过,这种情形发生在他们沉浸于理解的思维之时,而非沉浸于意愿的爱之时。意愿之爱主宰内在人,而理解的思维主宰外在人。”天使进一步解释了为何人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用之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这是为了人能通过神、却又貌似完全凭自己进行思考。他说,人心智的最高层朝上转向神,中间层朝外转向尘世,最底层则朝下转向肉体。正因后者向下,所以人貌似完全自主思考,而事实上,他的思维是由神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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