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这事过后,天使向导向宾客介绍了他的十个同伴,说他受命带他们来到这社群,向他们展示王宫的壮丽辉煌和那里的奇迹,他们还与君主同席共餐,后来和社群的智者交谈。然后,他问道:“你们也允许他们和你们谈谈吗?”于是,他们就走过去,和这十人攀谈起来。其中一位宾客是一个智者,问他们说:“你们理解所看到的这些事物象征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懂一点点。”于是,他们问现为丈夫的新郎为何穿这样的衣服。智者说:“现为丈夫的新郎代表主,现为妻子的新娘代表教会。因为在天堂,婚礼代表主和教会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新郎要像亚伦那样头戴主教法冠,穿着长袍、上衣和以弗得;而现为妻子的新娘则像女王那样头戴王冠,穿着披风。不过,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象征意义仅适用于今天。”
他们接着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何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和教会的婚姻,即爱和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手边。因为教会的人貌似凭自己变得智慧,他们也因为变得智慧,所以接受主的爱。此外,右手边象征能力,爱通过智慧具有能力。不过,就像我前面说的,婚礼后这种象征意义就变了,因为那时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丈夫智慧的爱。然而,这爱不是首要、而是次要的爱,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获得的。对丈夫来说,对主的爱才是首要的爱,它是对变得智慧的爱。所以,婚礼过后,这二人,也就是丈夫和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何你们男人不站在现为丈夫的新郎旁边,而只有六个童女站在现为妻子的新娘旁边?”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算在童女之列,数字六象征全部和完全。”他们问:“这是什么意思?”智者说:“童女象征教会,而教会有男有女。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这一事实从启示录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示录14:4)
因为童女象征教会,所以主将教会比作受邀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13)。正因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象征教会,所以,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的童女和女儿在圣言中被提及得十分频繁。主也在诗篇中用这些话描述祂和教会的婚姻:
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进王的殿 (诗篇45:9-15) 。”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这些仪式难道不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世上是合适的,但在天上不合适,因为这些仪式代表主自己和教会。世人还不知道这一事实。然而,对我们来说,牧师会主持订婚、聆听、接收、确认、为他们的同意祝圣等仪式。同意是婚姻的本质特征,接下来的其它仪式才是它的程序”。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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