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这事过后,天使向导向宾客介绍了他的十个同伴,说他受命带他们来到这社群,向他们展示王宫的壮丽辉煌和那里的奇迹,他们还与君主同席共餐,后来和社群的智者交谈。然后,他问道:“你们也允许他们和你们谈谈吗?”于是,他们就走过去,和这十人攀谈起来。其中一位宾客是一个智者,问他们说:“你们理解所看到的这些事物象征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懂一点点。”于是,他们问现为丈夫的新郎为何穿这样的衣服。智者说:“现为丈夫的新郎代表主,现为妻子的新娘代表教会。因为在天堂,婚礼代表主和教会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新郎要像亚伦那样头戴主教法冠,穿着长袍、上衣和以弗得;而现为妻子的新娘则像女王那样头戴王冠,穿着披风。不过,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象征意义仅适用于今天。”
他们接着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何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和教会的婚姻,即爱和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手边。因为教会的人貌似凭自己变得智慧,他们也因为变得智慧,所以接受主的爱。此外,右手边象征能力,爱通过智慧具有能力。不过,就像我前面说的,婚礼后这种象征意义就变了,因为那时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丈夫智慧的爱。然而,这爱不是首要、而是次要的爱,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获得的。对丈夫来说,对主的爱才是首要的爱,它是对变得智慧的爱。所以,婚礼过后,这二人,也就是丈夫和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何你们男人不站在现为丈夫的新郎旁边,而只有六个童女站在现为妻子的新娘旁边?”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算在童女之列,数字六象征全部和完全。”他们问:“这是什么意思?”智者说:“童女象征教会,而教会有男有女。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这一事实从启示录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示录14:4)
因为童女象征教会,所以主将教会比作受邀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13)。正因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象征教会,所以,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的童女和女儿在圣言中被提及得十分频繁。主也在诗篇中用这些话描述祂和教会的婚姻:
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进王的殿 (诗篇45:9-15) 。”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这些仪式难道不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世上是合适的,但在天上不合适,因为这些仪式代表主自己和教会。世人还不知道这一事实。然而,对我们来说,牧师会主持订婚、聆听、接收、确认、为他们的同意祝圣等仪式。同意是婚姻的本质特征,接下来的其它仪式才是它的程序”。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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