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09

第10章 婚姻问题

10章 婚姻问题概述

209.涉及婚姻的内容有很多,倘若详加论述,这本小书将变成鸿篇巨制。例如,我能谈论夫妻间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属世的婚姻之爱如何被提升变成属灵的婚姻之爱,它们又如何联结;一方如何随着另一方的增长而下降;这两种爱的种类和不同之处;妻子的聪明;天堂所发出的婚姻总气场和地狱所发出的对立气场;它们如何流入并被接受;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它话题,若详细展开,这些内容就会使本书变成鸿篇巨制,致使读者疲倦不堪。因此,为避免冗长无用的啰嗦,我将这些问题浓缩成一章,标题为“婚姻问题概述”。和前几章一样,我将它们分成以下系列要点:

⑴婚姻之爱的特有感觉是触觉。

⑵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而对那些对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

⑶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同居的幸福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

⑷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心智的联结和随之的友谊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这二者都逐渐下降。

⑸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想成为一个人;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想成为两个人。

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期待永恒的婚姻,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

⑺婚姻之爱居于贞洁的妻子里面,然而她们的爱仍取决于她们的丈夫。

⑻只要丈夫热爱婚姻的纽带,妻子也会热爱它们。

⑼女人的聪明本质上是谦逊、优雅、平和、顺从、轻柔、温和;而男人的聪明本质上是严肃、粗鲁、硬朗、勇猛、放纵。

⑽妻子体验不到男人所感受的那种性兴奋,但她们有准备接受的状态。

⑾男人所拥有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

⑿做爱的决定在于丈夫的美意。

⒀婚姻的气场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宇宙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延伸至其最低级的形式。

⒁该气场由女性接受,并通过女性传给男性,而不是反过来。

⒂哪里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就在哪里被妻子接受,并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

⒃哪里没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在哪里纵然被妻子接受,但无法通过她被丈夫接受。

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

⒅夫妻既有各种相似之处,又有各种不同之处,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⒆各种相似之处能被联结起来,但无法与不同之处联结。

⒇主为那些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提供相似的配偶,若在世上找不到,就在天上提供一个。

(21)人的婚姻之爱越衰退和丧失,他就越接近动物的本性。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70

70.人越照秩序生活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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